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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姐姐之前他入股了一个公司,他们签了一个形式合同,但是只是为了工商变更的程序才写了这个合同,但是后来他被他们公司的原始股东给摆了一道,现在已经闹上法庭了,我的姐姐他有证人作证,请问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呢?

其它综合
2018-12-31 08:17: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你好,证人出庭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