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现在是一个高二的学生,平时是一个特别斯文的人,前两天下课的时候她被一个同学给推倒了,伤的非常的严重,现在在医院住着,我们进行了伤残鉴定,但是对方不在场,所以要求我们重新鉴定,请问哪些情况下可以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求又有哪些?
-
您好。审查重新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和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人的资格,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办法的规定,重新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一)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二)医德高尚,医风正派。其中对于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人,要求必须具备担任主治医师5年以上并具有10年以上精神病科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
(三)上述人员被确定为鉴定人的应当在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你们是委托法院做的鉴定还是单方鉴定?
-
你好,如果是委托法院的机构进行鉴定的,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