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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他是刚刚才进入社会,他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他在外地工作,昨天她下班的路上被一辆车给撞了,后来他进行了伤残鉴定,但是他觉得鉴定的这个不太准确,他不服伤情的鉴定想要重新鉴定,请问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其它综合
2018-12-31 13:00: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 您好。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 你好,可以重复鉴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