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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9月至12月在微信平台被广州大富商商城微信平台诈骗,一业务员哄骗我大富商商城微信平台新出的红酒赚钱依快并且保底,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诈骗了十七万一千元。之后在2018年元月份该平方关闭。在2月份上海金山公安局电话告诉我该案己破获,并且就在2月份我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且立案,派出所也发函给了上海金山公安局(该局定为12.28诈骗案)。在4月分上海金山检察院也发受害人告知书,我当时告知书上面留的电话也询问该案件了,他们答复了我的问题。但是到今天再也没有任何反映,这个微信诈骗犯名叫李梦婷。也不知这个流氓诈骗犯罪分子被抓了没有。我今年己经六十岁了,真让我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家破人亡。这十七万元其中两万元是我自已的,十五万元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这帮犯罪分子把我害死了,一言难尽。恳请律师告诉我,被骗的十七万还能被公检法追回来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8-12-30 02:4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