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后 ,父亲 再婚 ,结婚前对方有精神类疾病,父亲知道。我们也反对,但父亲还是和他领了结婚证, 但现在两年了父亲也走了,我们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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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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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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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