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的房租是2月24号到期,我们住到1月24号就不住了,然后中间还有一个月的房租,房东说后面有人接手的话就退一个月的房租,没人接手就不退,而且我们家时隔几天会从门缝里面漏水,别人看到漏水也不会接手,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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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前搬离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房东有修复漏水的责任
追问:你好,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到期前搬离房租是不会退给我们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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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
为维护自身权益,房主可以事先做以下几点保障:
1、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需要对类似“人走了,东西还在”等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约定。
2、应认真仔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留下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时查询。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以预防承租人的恶意欠费,或者租期届满却赖着不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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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给房租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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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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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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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