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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出去租一套房子#,但是我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看到那上面说的是租房合同,违约金是3万块钱,我觉得对我来说这个违约金实在是太高了,所以我想要请问一下律师法律上对于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有没有规定或者是限制呢?

其它综合
2018-12-29 12:30: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你好,合同的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一般超过该合同总额的30%且超过损失的总额的话,一般法院不会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 你好,你们的这个租房子的合同的违约金,你们是可以自己去约定一个具体的金额的,另外,你们的这个金额不可以超过你们的这个租赁的合同的约定的金额的百分20的这个数额,那么,你们双方的约定,就是具有这个法律上的效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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