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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大学的时候发表了一篇文章,后来呢,这篇文章因为只是在校内发表的,我发现有人把我的这个文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发表在了公开的期刊上面,现在我想要了解一下他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发表权呢?发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其它综合
2018-12-28 16:02: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着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权的行使事实上常常受到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的限制,作者在行使发表权时必须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民事侵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着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着作人身权,作者当然可以自由行使。
  • 你好,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着作人身权,作者当然可以自由行使。但是,由于作品内容可能涉及他人权利,在行使发表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发表权的行使事实上常常受到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的限制,作者在行使发表权时必须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民事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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