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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是交通事故,在住院期间大出血手术5次,在医院感觉有点模糊,因为昏迷15天而且在重症监护室31天,我们也不知道情况,他醒来以后糊里糊涂,也不知道,就没有检查,出院13天以后还感觉模糊就到医院检查了,左眼失明,到上海XX附属医院检查,专家说是车祸失血过多导致眼睛视网膜神经缺血导致失明,现在我去鉴定机构鉴定人家说眼睛没有外伤不能证明是车祸导致眼睛失明,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2-02 01:42: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等鉴定结论出具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因果关系鉴定。
  •   什么是车祸护理司法鉴定,  一、什么是车祸护理司法鉴定  1、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俗称三期),是根据你的具体损伤进行评定的,一般受伤3个月可以可以进行评定,按照你的损伤逐条对照标准,选择损伤造成三期时间最长的那一条,不累计日期。  2、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3、交通事故理赔护理时间根据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来确定。  4、目前对护理依赖有规定性意见的主要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事故损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各种鉴定机构各有利弊。民间鉴定机构作为纯市场主体,其优点是服务意识较强,委托人或许能有一点“上帝”感,其缺点在于片面性,结论不易被采信。  医学会的优势在于医疗技术力量雄厚,其劣势在于同行情结与法律欠缺,其缺点在行政处理时还能被掩盖,但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总难免暴露出来。医学会鉴定多数时候显得同行相护,个别情况同行相侵;鉴定人不署名、不出庭使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具有致命的程序缺陷;鉴定结论总是注重是否医疗事故,对案件来说往往答非所问。司法鉴定的优势在于中立性强,与案件处理的协调性强,缺点在于医疗技术力量不充分,常常需要聘请专家,费用较大,否则可能因技术不全面而影响鉴定的科学性。医疗纠纷发生后,选择医疗技术鉴定机构需要高度重视,与案件的处理的最终结果息息相关。鉴定机构的中立性与专业水平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中立性更应优先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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