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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一家互联网里面工作,但是他的技术一直都不太好,他只是非常侥幸的通过了面试,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上司不太满意,他的工作效率,想要把他给辞退了,我们想问一下,企业裁员的法定限制条件有哪些呢?

其它综合
2018-12-28 12:47: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您好。为了尽量缓减经济性裁员对劳动者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的冲击,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履行一套法定程序。这些法定程序是有顺序的,须全部履行。第一、必须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第二、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三、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