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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姐姐,她想要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因为他们身体上有一些问题,不能够生孩子,她和我的姐夫两个人呢,商量了一下,就决定要领养一个孩子,请问一下律师,如果他们真的决定要去领养的话,那么领养孩子的条件主要包括哪些呢?

其它综合
2018-12-28 08:38: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收养孩子的话,那么要符合的条件一般是,
    少儿保险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您好。如果您想领养一个孩子,那么首先请您看看您是否符合领养孩子的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 根据《领养法》的规定,你姐姐符合领养孩子的条件,可以先到当地社区和派出所开证明,再到民政局登记办理领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