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老公都是来自农村的,虽然说我们农村有一套房子,但是我们希望孩子能够在县城里面上学,所以我们就在我们县城里面又买了一套新房子,我们刚刚搬了新家,还买了一些家具,听说有三包法,请问家具国家三包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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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家具国家三包法最新规定:一、目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三包”的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三包”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家具产品的“三包”规定如下:
1.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2.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二、“三包”服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三包”范围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
4.“三包”凭证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5.超过“三包”期限的。
四、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生产者经营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1.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时间。
2.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企业也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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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家具三包法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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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