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厂以缺人与过年赶货为由,不给辞职单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26 16:23: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追问:
请问是不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提前一个月就交辞职单,工厂就要批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41355
来工厂两个月,因缺人主管不给辞职单怎么辞职?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马俊哲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辞职不批怎么办
01:16
2345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11713
身份证周六日可以办吗
身份证补办时间
我因有事,想提前一个月辞工,可工厂以缺人和过年赶货为由,不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马俊哲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没签合同试用期怎么辞职
01:25
2345
试用期满是自动转正么?
试用期资讯
工厂以缺人与过年赶货为由,不给辞职单怎么办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投诉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快过年了,想辞工回家。厂里因人手不够主管不给辞工单,该怎么办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辞职不批,厂里淡季,老板不给辞职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在工厂上班不准辞职,自离不发工资怎么办
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辞职回家过年,因赶货老板不同意。
投诉或仲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厂赶货我要辞职领导一直不签字怎么办呀
你提出申请后三十天即可退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想请假回老家,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一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报名参加了培训机构,合同上的违约金是20%。这合法吗?
按合同约定处理
假如请事假公司不接受直接算我旷工离职
你好,需要根据你请事假的具体情况确定
你好我们这放完清明假期后周六周日要把放假的课补回来
自愿补课不一定完全合法。即使学生自愿,仍需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课时限制等规定。违规补课可能损害学生权益
上班中死亡,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你好,在哪工作多久了 什么时候
你好就是这边我是暑假工,然后招聘的人说我自己长期工,然后要签
从法律角度看,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你应在应聘时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你的工作性质和时间,并要求签订与实
我一会要签劳务合同想让你帮我看一下
从法律角度看,签订劳务合同需注意:确保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模糊条款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茂名律师
茂名找律师
茂名劳动纠纷律师
茂名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电白区律师
高州市律师
化州市律师
信宜市律师
茂南区律师
茂名房产纠纷律师
茂名公司法律师
茂名合同纠纷律师
茂名婚姻家庭律师
茂名交通事故律师
茂名劳动纠纷律师
茂名刑事辩护律师
茂名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