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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在做生意的时候被别人报复了,他生意的死对头带着一群人冲进店里,把我兄弟打伤了,前一段时间都躺在医院,我们已经报警了,也已经立案受理了,现在进入审判阶段,听说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我想问公诉人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公诉人代表谁的利益呢?

刑事案件
2018-12-28 12:14: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诉人是代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人。公诉人是相对自诉人而言的,公诉和自诉都是存在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概念。
    由于刑事案件相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来说,社会危害性大、危害结果严重,有大部分的案件都是要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来作为案件的原告提起诉讼,更为专业和系统的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可作为侦察机关也可作为公诉机关。对涉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类案件是属于检察院的立案范围的,他们可作为侦察机关行使相关权利。
  • 你好,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不代表被害人索要经济赔偿。也就是说,公诉人只管刑事责任的追究,不管被害人的经济赔偿,被害人如果想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需要自行委托律师代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在提起经济赔偿要求的同时还会要求严惩凶手。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争取严厉惩处凶手并挽回经济损失,建议尽早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你好,公诉人是指代表国家消费型人,提起诉讼的人,一般来说,公诉人就是我们检察院的检察官。至于工作人员,被害人的关系,可以说公诉人是为被害人伸张正义的起诉人。公诉人是代表着国家的权益。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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