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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被交警开罚单 不过罚单车牌号写错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1-22 22:3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网上app查询一下是否有违章记录。
  • 当发生违章停车,建议去查一下,如果有罚单要及时缴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 有关违章停车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以上内容就是为您准备的关于车辆违停罚款多少钱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希望您能满意
  •   出现违章停车的情况有多种,会有相应的处罚,比如说,如果是现场处罚,接受处罚的应是驾驶人,非现场处罚则会追究到车主。

      关于对人行道违停车辆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
      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兰溪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浙政函〔2010〕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兰溪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府法发〔2010〕56号)要求,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5日起,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城区范围内对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信息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不按规定接受处罚的车主,不予通过车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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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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