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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租的房子,到期前提前退租了,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对方。对方本来承诺帮忙寻找下一位租户的,然而,我怀疑因为我们的下一个房子没有通过xx租赁,他们没有给旧房子找新租户,而且还在退租的问题上各种刁难我,比如要求我给房子里一个磨损的沙发更换全新的。旧房子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是押一付三,已经交付的租金是下月7日到期,押金一个月,违约金两个月租金。他们说如果下月7日没有找到新租户,还要求我继续交三个月租金。这种情况,如果我到下月7日,直接不要押金,放弃合同。算违约吗?还需要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3-04 20:23: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正常磨损的沙发对方当事人是没有权利要求您更换的。其次,如果您们合同中约定可以提前退租,那么您在租期届满之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不会存在违约行为。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可以提前退租,那么一般来说,提前退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及时提前一个月告知。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超过对方当事人实际损失的30%,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两个月租金,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一下,如果过高可以要求降低。对方当事人不同意降低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 您好 如果您没有对方答应您解约并且不追究您违约责任的证据,您这边违约金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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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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