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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8年1月6日因工弄伤,当时没报案工伤险又赔偿不了怎办,工伤认证材料,2018年12月19日己提交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还有赔偿工伤险吗

劳动纠纷
2019-08-31 22:57: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赔偿。
  • 工伤认定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报告,二人以上证人证言(事发第一线机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医疗资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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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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