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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案件,公安这边签了不侦查告知书,解除取保候审,押金也退了还有事吗?

刑事案件
2019-07-30 02:58: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否存在自诉案件,另说。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3,若符合取消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你好,这个就属于撤销案件了
  • 那就基本没有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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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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