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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股东3人,持股50%,21%,29%,因公司运转缺乏资金所以出让51%融资,其中29%和21%和50%股权持股人的1%.与受让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元价格出让51%股权,受让公司负责融资,但《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明确融资金额和具体时间。 办理股权时,因50%持股人被法院冻结,所以只能变更50%,双方签订了21%和29%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局备案,受让方以30万元价格受让该50%股权,双方公司各形成了股东会决议,并签订30万元《投资协议书》后完成了股权变更,但变更已1个多月,受让方即不出30万,也没有融资,更不参加股东会。 请问我公司能否起诉受让公司,拿回变更的股权?

公司专长
2018-12-24 14:09: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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