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聘请别的物业公司来管理,说是委托管理,没有赔偿款,这个合理吗?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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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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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达不到服务质量和要求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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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将分散的社会分工汇集起来统一办理,如清洁、保安、环境绿化、水电等,每个产业人或租住人只需面对物业管理公司一家,就能将所有关于房屋和住宅环境的日常事宜办妥,而不必分别面对各个不同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房屋的环境卫生承包给专业的清洁公司打扫;向专业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员;将小区环境绿化承包给专业绿化队,住户只需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管理企业的收费通知单连同租金按时一次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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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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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