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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写了租客承担管理费,但未注明包含哪些,具体金额。从承租起一直也都默认是交物业费。现在突然增加了一项出租屋物业额外费用,请问一定是租客承担吗?

合同纠纷
2018-12-24 10:34: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义务不一定由租客承担,建议您与出租人协议补充约定,同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稍后再拨)。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
    追问:原文就是写的租客承担管理费用。没有列出具体金额,也没有具体什么管理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追问:协商不成功,房东威胁不交就算违约,她要收房并扣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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