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50岁在宁波缴了11年社保,能补4年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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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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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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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社保有关系吗?
目前来讲,基本养老保险是全国统筹,但分各省结算,一般要求参保人员属地化管理,也就是说在户口所在地管理。但如在同一省范围内,也可以暂住证形式投保。
基本医疗保险是各地统筹,自负盈亏,故需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各地政策都不太一样。
建议你还是遵循当地的规矩,先解决户口问题再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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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
退休的两个条件:1、达到退休年龄(男60,女55);2、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
退休是指在达到年龄时是在职的,也就是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另一种情况是按自谋职业者的身份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到符合条件时由社保部门审核后,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可以领取养老金。
某种意义上说,退休金和养老金的概念差不多,差别就在于是不是在职,是不是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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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