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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租的学校档口,是跟个人租的,他承包这一层,2018年9月开始 交了一年租金和押金一万,现在学校食堂改造,占用我们地方,我们现在没有地方继续干了,没有合同,有转账记录,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17 12:49: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返还租金押金。
  •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 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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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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