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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年8个月。正常出勤和工作。 2018年10月公司说资金困难。 口头降薪了15%。工资发了。 11月,公司又说部分原因。工资延迟发放。现在已经12月19日了,工资也未发放。 其中开过2次会议, 第一次说公司没钱。 第二次老板说让我们这周办离职,然后签协议。公司尽量半年内发放之前拖欠的 工资与n+1。(有录音)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1.如果去仲裁。离职证明能在本月内拿到吗。(需要入职下一家公司) 2.这周离职然后签协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没有能在这个月拿到离职证明,并且能拿到拖欠的工资。

其它综合
2018-12-19 11:42: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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