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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问题,交通事故:雨天,红绿灯路口,我方两人骑乘一辆电动车,左转后,被直行小汽车追尾,两人重伤倒地,小汽车没有任何减速迹象,撞人后继续行驶30米左右才缓慢停车,司机停车约1分钟后才下车,交警出警,现场记录:小汽车撞电动车。清障车将小汽车、电动车拖走,我方家属到达现场后打120,到达医院抢救过程中,肇事司机不辞而别,没有垫付任何费用。周日交警队休息,周一下午上班我方家属到交警队确定责任划分,因为肇事司机未带保险单复印件,民警提出无法进行责任划分,此时受伤人员已经住院两天,我方是外来打工人员,手里资金有限,住院押金已经用完,周二即将欠费,此情况告知民警,民警当场提出并告知肇事司机先行垫付医药费,每人5000元。肇事司机当场答应。民警走开后,肇事司机就一直说自己没钱,不给交住院押金,一直等到交警队下班,没有任何结果,反而肇事司机报警110告我们限制她人身自由,被警车送回家。周二,我方家属再次到交警队,民警电话通知肇事司机,我们等了整个上午,肇事司机未出现。民警说,他们只负责通知,对方不来,他们也没有办法。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方作为受害者该如何应对,才能保证伤员的继续治疗,保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
2018-12-28 15:05: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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