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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一份证明是关于社保是我个人缴纳,一直挂靠在公司的名义下,费用由我个人承担的

合同纠纷
2019-07-17 11:28: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保是我个人缴纳,一直挂靠在公司的名义下,费用由我个人承担的;可以开一份这样证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你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 挂靠社保不好的影响:
    1.员工需要全额承担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费用,那么缴纳金额会比较多。
    2.员工在出现事故之后如果是属于工伤范畴的,可能会存在纠纷。
    3.挂靠单位代缴存在单位没有缴纳或者少交的风险。
    4.可能需要支付挂靠公司一定费用的成本。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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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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