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18年,从2O16年不在公司干了,从开始到现在社保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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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仲裁时效了 。
追问:超过时效了。那就没办法了,这18年白干了!
解答: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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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合同中却没有约定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现实中也没有进行购买。这样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讲无疑自身利益会受到损害。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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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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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公司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8% 20%
医疗保险 2% 6%(另有每年的大病统筹120元左右,一般是双方承担各半)
失业保险 1% 2%
工伤保险 0 1%
生育保险 0 0.8%
合计 11% 29.8%
各地可能在医保缴费比例方面有出入,其他的一般没有什么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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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