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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朋友,情况是这样的,对方拿了棍子(一个人),和我方三人发生口角,并且先出手打伤了我(脑袋打了一道口子),我方也还手打了他,但没有明显外伤,这事要是去警局,能怎么判啊?

民事相关
2018-12-18 10:12: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追问:那对方也被打了,我方用赔偿对方吗?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