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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今年73岁,原妻子72岁,68年结婚,69只生一个儿子,78年离婚,双方都没有再婚,因不在一个单位工作和绪多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也从耒未享受任何政策性的补助,现在是否可以补办,並能委托办理吗,谢谢你

民事相关
2019-04-14 21:38: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咨询当地政府计生办 。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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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