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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店看车,跟销售员说要看最新款车,销售员给介绍的这版,那版的,最后交了5000元定金定了一款。2018年.12月14日知道销售员给我介绍的是2016款的车,而且现在有2018款,还有2019款。感觉自己受骗了,就不想在他家买车了。之后找销售员,销售员不同意退款,想知道我的钱能不能退回来。

损害赔偿
2020-02-11 01:23: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协议内容是什么,可以协商,具体电话咨询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不构成。因为卖方违约在先,你方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属于民事范围。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父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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