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老公做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他的,要求退回彩礼钱和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生孩子的费用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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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是一方在婚内存在家暴、出轨、遗弃、虐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并且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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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精神损失费和生孩子的费用可以成立,彩礼也可以要求适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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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彩礼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他两项应该支付,具体金额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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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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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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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成立的 。
追问:彩礼也需要全部退回的吗?
解答:基本上应该全部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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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适当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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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立,请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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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结婚的话就不应该退还彩礼,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也很难得到支持。至于生孩子的费用,如果确有证据,可以主张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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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礼一般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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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主张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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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