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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前在加油的时候撞到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扶起来之后看对方没事我就开车走了,后来对方通过交警找到说我肇事逃逸,然后去交警队录了口供说我撞人跑了人在医院了,第二天双方都去了对方说要赔偿我说可以,然后她就说1万块,1万里面包含精神损失,误工费和她老公一天的误工费,营养费,电车费,衣服裤子费,打车费,还有医费这些,我们觉得多问他7000可以吗,他说不行就要这么多然后就没谈拢,现在怎么办是给还是让他起诉

交通事故
2019-12-02 21:44: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既然报警了,那你交警是如何认定该起事故?有没有认定你是逃逸?
    追问:交警说是逃逸,扣12分罚1000到2000拘留15天以下,然后重新考试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偶尔在交警的调解当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你好,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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