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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张家囗市大货司机在今年六月份找了份开车拉灰的工作,可没有想到这个车是套牌车背交警查扣,说还要掉消我的驾驶证件,这个说法对吗?请律师帮助解说一下,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9-07-06 01:23: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作为驾驶员,有义务对驾驶的车辆合法性进行核实。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牌照实际主人因被套牌而发生的合理损失,套牌人均应予以赔偿。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公安交警部门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具体关于车辆被套牌违章如何处理的问题   车辆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因车辆被套牌的,车主可选择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实证据材料后,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将相应的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套牌管理系统。   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属于省际转递信息的,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属于省内转递信息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   如遇到车辆被套牌时,交通管理部门往往要求牌照的实际主人驾驶被套牌车辆到场接受检查,如果不开车就带好行驶本、驾驶本、身份证等证件本人到场,这自然给车牌的实际主人造成一定的金钱和时间上的消耗。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驾驶证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申领的证照,未取得驾驶证资格是不能贸然开车上路的。那么,没有驾驶资格的人违反法律规定开车,且造成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予以赔偿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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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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