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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波车辆在江苏镇江违停罚单!可以回宁波处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7-28 07:33: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由交警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发生违章停车会受到处罚,遇到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例如:1、机动车违停的,只罚款不扣分。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车辆违停被贴黄单子,就说明车辆违停被发现时,驾驶人不在现场,这种情况下,可以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可以将车辆拖走,但不扣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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