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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可以跨区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8-12-12 15:36: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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