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缺资金要员工做他接的私活来补贴公司开支,而且在跟他明说做不了的(因为跟职位工作内容不相关)但是还是跟他们签了合同,到时候违约,如果要求我赔偿或者离职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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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合同有约定,你要做某些工作,如果没做好,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你要是没做好的话 那么自然而然要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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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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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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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违约金的,除非公司有培训或者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劳动者没有遵守的情况,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般劳动者离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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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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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写入合同,不用理会,按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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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