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两个人名字,如果一方想卖房一方不肯,请问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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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直接买卖,但可以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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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写两个,已经备案。 备案就无法改名。 如果在产证下来之前更改名字,是必须要在开发商递交材料之前就申请更改的,而且如果之前开发商没有跟您承诺可以更名的话您也是没有办法操作的。备案前,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只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购房合同是可以变更。 现在您的房子已经备案,更改名字已经没有办法。所以您只有通过二手房买卖进行处理,然后进行公证处理,等产证下来之后在进行产权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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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住房是依据住房的评估价格,住房面积,该住房持有时间,买卖双方当事人持有住房情况,该住房性质,等因数来决定过户税费。
规定过户住房需要交纳住房评估费用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加纳过户税费,
印花税是万分之5,
卖家持住房满2年的,过户可以免5%增值税。
卖家是满5唯一住房的,过户再免个税1%,
手续费交纳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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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双方都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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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