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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装饰公司,今年是第六年了,二人合伙,他是法人代表。这几年亏了,我无力偿还,债务分配是他百分之60,我百分之40,怎么办?我要求退股,打下欠条给他他不同意,他要我拿观金才行,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9-07-25 15:02: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打欠条给他,是因为你没有缴纳自己认缴的出资,还是说已经实缴了,他还让你补钱填补公司的亏损?如果是前者,你退出的时候是一定要给钱的。如果是后者,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你不需要再贴钱。
  •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的
  •   当事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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