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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今年四月份遇到在网络上认识一个男的 开始他跟我倾诉他幼年的遭遇 我劝他想开些而且我很同情 后来他说想跟我在一起 我告诉他我没有离婚 他说可以做我朋友 从那时起以姐弟相称 见面后一眼就看到他很可怜 夏天穿着冬天的衣服 因为同情给他买了一套衣服 第一次吃饭并没发生什么 当时我心情也很低落 因为我的婚姻也不幸 在第二天他要求发生关系 我拒绝了很多次 因此他说他不想当我弟弟 他要我跟他生活 他威胁我说 如果我不服从他就做了我和我的家人 后来我怕了也不敢报警 我们就发生关系他逼着我把他带到我出租屋我无奈的只有带他一起 他白天在房子睡觉晚上小姐回来还要跟我发生关系 我告诉他我们不能再错 他又威胁我说 你不答应我就去你公司闹 把我们的事包括拍你的相片一起传到网络上 包括复制出来贴满公司和你娘家婆家 我听到他说了这些我怕了只好听从 勉强维持几天我把工作辞职了我走了 我的离开他并没有停止对我威胁 我劝他打工他游手好闲 最多做两天他骗到钱了就不干 没钱了回来逼着我要 多次的是那样 最后我又劝他去上班他不肯 而且辱骂我说把他支开我好偷人 我好言相劝他才离开 所以我怕他了想离开他 在他走后我选择搬家 他回去发现我走了 他给我打电话 当时我把电话号码换了他在我姐妹那威胁人家要到电话号码 他说他拍了我的视频和图片 并且用彩信给我传了几张 当时我很怕所以听他约的地方 他只是我我不跟他 可以好说好撒他不在逼我 见面后他又逼我去开房 在我不知情况他又偷拍我的背影 还有我所站的位置 包括正面 而且还要跟我发生关系 在我离开时他恐吓我说 他随时要求跟我视频聊天包括电话保持二十四小时都能打通 并且要求我随叫随到 不然他就发网络上去 他还威胁我敢报警他就发给各个网站 我那几天手机坏了 他找不到我 所以他把我的相片和视频发我的同事 就像他说的 发到微信微博 百度 快手 抖音 还有新闻 还有百姓网 说我骗了他的钱和感情 说我走带走他钱走 并且说的数目吓人 后来我同事包括姐妹都联系我告诉我 他在网络上侮辱我 因为我不玩那些网络 都是他截屏给我 当时我去报警他哭着求我 并且还让他的母亲求我 原谅他的儿子 让他儿子撤出所以发出去的视频 答应我删除所有我的相片和视频跟我不再联系 就在两天前 他说他现在在上班了让我去他那看看 我拒绝了他 说他说的话不算话 他就骂我说不跟他好就是和我儿子乱伦 跟我哥睡觉而且又发来视频 威胁我 我不妥协就发到网络上去 我不理他 他现在把他保存的相片和视频又重新发到各个网站 现在我没有办法 也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 只能在这里求助律师帮帮我

民事相关
2019-07-24 21:5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就是你不检点交人不慎造成的后果。
  • 你好,报警处理。。。。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 收集对方威胁你的证据,然后报警要求警方保护,一般来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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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