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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53岁,女。我一年前,因四肢多处骨折住院,刚恢复一年,暂时活动有些受限,我无工作,单身,生活费用我儿子给我。我父亲8个子女,单独告我一人,要我出赡养费!其他子女都不要。(原因是,我一年前住院,是被我弟弟喝多打成四肢多处骨折,医药费由我弟弟出钱,我弟弟嫌钱花多了,故意以我父亲名义告我,要我一人赡养费)因为我妈妈已故,我父亲有双份土地承包出去,和双份国家土地补助,和一份老保收入,和自有现金十余万元,是有行为能力的。我目前没有恢复好,无工作,暂时无法拿出赡养费,一审二审都判决我给出老人赡养费,我又气又郁闷!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03 18:04: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你的义务。
  • 赡养费指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 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这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损其经济价值的,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经营一方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最好协商解决
    追问:我很想尽孝,但我不甘心,8个子女单独告我一人出赡养费,我还是一个没有没有完全劳动能力的人,没工作,,,可气的是法院一审二审都判我出赡养费!我没有工作,住的是我儿子房子,也没有存款啊,你说法院会怎么执行我呢?
    解答:这是必须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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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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