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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只和违约金只贴在门口,两年没去看过房子,没住过,没有收到电话通知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8-12-07 13:37: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合同法中有三金,这是指赔偿金、违约金及定金。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约定而支付的相关费用。违约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约定的违约费用。而赔偿金则是为了使同保证合同履行方获得损失的一个补偿。赔偿金与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这都合法。
  • 你好,有没有签合同呢?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
    1、物业费是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以及公共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即便您不在小区居住,也是需要按时缴纳物业费的。
    2、如果您没有收到物业公司电话通知缴纳违约金,建议您尽快和物业公司联系,告知您的具体情况,协商处理,一般都会给与部分优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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