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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月30日从单位离职10月中旬办理了离职手续今天单位给我打电话说给我多交了2个月保险让我全额补交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4-05 04:2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职之前的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可致电详询。

  • 关于离职中社保的事项,职工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后,并不意味着离职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单位解雇、被迫辞职等。自己主动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 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包括失业保险补贴和补助、意外灾害和疾病补贴、老年补贴、丧失能力和遗属养老金、家庭补助费、药物及保健费用补助等。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根据时间补缴是要交滞纳金,但有些特殊情况是不允许个人补缴,而只能单位补缴。

    允许补缴条件: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补缴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劳动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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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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