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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位朋友,在广西一个人骗去做传销,他做了,后来他有找个朋友,这个朋友是通过网络找到的,投资钱了,然后去公安局控告我的朋友说是诈骗,他的钱我朋友没拿,是打到别人的卡上,期间,我朋友用的假身份证,现在钱退了,,取保候审,原因是高血压,案件移交检察院6个半月了,现在检察院来电话,让我朋友回去,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这种情况,检察院找他回去是什么情况

刑事案件
2019-04-08 17:35: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描述,多半是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 传销如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果罪行严重,不能够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办理了取保候审的,通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依法撤销。
  •   取保候审后身份证被扣留,需要身份证办事向其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过公安局的签字,但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必须要知道。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快开庭了,检察院需要核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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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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