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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法,但股分都差不多一样,四个股东有一人比我多5%,现在股手里怅都不拿出来清算,倒止公司无法正常,建设中的工人工资也无法结算税务局也快要黑了,这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9-04-11 15:17: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请问您股东协议是怎样约定的呢?一般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破产清算程序已经启动了吗?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详情您可以来电进一步沟通,我们尽量帮助您处理。
    追问:关键是他们手中的怅不配合交出来作怅,每个股东手里都有开支的怅,所以会计无法做怅公司也无法正常
  • 委托律师依法予以起诉即可。
  •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 如果公司倒闭工资,应当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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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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