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8年11月30号住院,单位11月医保未缴,现在医保显示欠费,请问,如果单位在2018年12月给补齐所欠费用,我能否正常报销

劳动纠纷
2019-02-23 06:1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劳动保障部门 。
  • 一般情况下,职工一旦住院才能报销,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办理,就诊时出具社保卡就行,额度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在外地,则需要拿着相关医疗票据,到本地社保局进行报销。招商信诺友情提醒职工医疗保险是按照当地定点医院按医院级别首先扣除定额“起付线“,医保目录内诊疗项目进入”统筹“,再按报销比例报销。
  •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