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驾照是16年办理的今年刚增了C1照,但是我骑摩托车被扣了12分,我的驾照会不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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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收处理。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这个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除了罚款,还要责令恢复原状。逆行要另外处罚。n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n 第十六条第一种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n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n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n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n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n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n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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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证被扣12分怎么办?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是有累积计分周期的,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学习的知识进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者,发还驾驶证,不合格者继续学习。不参加学习考试者,停止使用驾驶证。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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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驾照核发地或驾照被扣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将会发还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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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