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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甲方黄某与乙方杨某签订一份关于合作经营管理某民办小学的协议书,(协议书复件见后面复件)。协议书签订不久,杨某邀请李某加入杨某一边与杨某按1:1享受权利承担义务,黄某口头同意,随后李某的股金转账到黄某女儿的银行账户上。2018年8月21日,公安机关以黄某扰乱教育局工作秩序为由对黄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黄某被行政拘留后,杨某、李某才了解到黄某和学长虚报学生人数涉嫌诈骗国家补贴,学校没有为个别学生建档学籍。现在面临新学期开学,开学就要投入资金维持正常教学运转。该如何处理?

民事相关
2018-12-04 23: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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