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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干活,不小心从架子上面掉下来,把把脚歪骨折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今天在xx医院,医院让做手术,术费一万多,我给老板打电话,老板也不来,老板让我先垫医药费,到最后给我报销,我该怎么办,最少一年不能干活,没有收入,老板不给我误工费,我该怎么办???? 请问什么时候聘请律师合适

交通事故
2019-04-28 12:30: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追问:我现在回老家看病了,没有在当地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 公司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公司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经仲裁不支付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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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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