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尚未装修入住的房子,窗户外面的平台(类似屋檐部分)积水,导致楼下墙壁渗水,已过5年质保期,物业说是我们的责任,但那是公共部分,非我房屋购买的部分,物业不予维修且向楼下住户提供我家地址,让楼下住户上门威胁,这是触犯了什么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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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侵犯你的个人权益,相关争议部分可以鉴定或者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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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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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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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们责任如果胡闹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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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