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就是我和我朋友一起去辞职,辞职单也写了,也已经提前30天,也就是这个月月底嘛,当时主管已经同意签字了,就把我们两个的辞职单交给了行政部,但是行政部的就说我俩只能走一个,说是厂里的规定一个月只能辞职一个人,还说是很早就有这个规定了,但是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就去找老板娘,老板娘她不管这个叫我们去找主管和行政部的,但行政的不签字说不敢放我们要老板娘同意,但老板娘就是说她不管这个,找了她们几次了,她们就是推过去推过来,就是不让辞职。我就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解决?怎么办?谢谢!这种是否限制了我们人生自由权和劳动法?